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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

公司副总经理蒋和平到成都地铁项目部检查工作

日期:2009-10-16

     10月12日,公司副总经理蒋和平、预算合同部部长陈默到成都地铁一号线项目部就责任成本工作进行检查工作。
      公司成都地铁项目部总标价为6689万元,需要签订的合同数额大、种类多、变动大。为进一步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和劳务承包合同,确实落实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精神,公司蒋和平副总经理和陈默部长专程奔赴项目部指导合同的洽谈工作,在视察了施工现场,了解合同洽谈情况,查看各种内业资料后,蒋总做出了重要指示:一、项目部在外就是代表着一个公司的企业形象,一定要运作好,给业主的承诺要坚决兑现,展示出公司的雄厚实力,树立起良好的形象,从而赢得更大的商机。二、项目部绝对不能出现亏损情况,力争盈利,其中物资和设备购买量在成本中占的比重比较大,要在数量、质量、利润点等方面去控制好,在订货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价差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联系不同的供货商、代理商。三、在管理成本上:(一)、在物资订货采购管理上,公司虽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现在管理力度还是比较薄弱,还需各项目部自身加大力度做好。(二)、所有订货一定要保证工期,订货是成本的关键点,避免因订货而造成工期紧张的情况出现。(三)、在劳务承包上,可以考虑借鉴十二局的成功经验,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同信誉好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同时要计算好外协队伍的盈利情况。(四)、要加强控制内部的间接管理费用等,主要包括: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等,这些可控成本,要做到抓实、抓严、抓细。最后,蒋总还传达了一些公司的情况,鼓励项目部力争上游,多快好省的完成各项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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